关于发展和登记2017年度株洲市心理学会会员函
经株洲市心理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发展和登记2017年度株洲市心理学会会员,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和遵守会员的权利与义务者,均可申请入会。入会须由本人申请,或由本会会员介绍或市学会专业委员会推荐,详细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本会审查批准和缴纳会费后成为会员,颁发《株洲市心理学会会员证》。二、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每月参加一次学会组织的个人成长小组活动;
2.免费参加每周一次的心理工作者公益成长活动;
3.全年参加一次大型学会活动;
4.至少安排一次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公益活动并给予专业督导;
5.担任株洲市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成员的会员优先推荐参评株洲市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心理专家,
普通会员优先推荐参评株洲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
6.参加株洲市心理学会组织的培训享受优惠待遇
(二)义务:
1.对外维护本学会的名誉
2.积极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心理健康进学校进社区公益活动,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可累计)
三、申请有关程序
(一)在株洲市心理学会群文件共享内下载《株洲市心理学会会员申请表》并填写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个人保存,一份株洲市心理学会存档。
(二)上交有关申请材料
1、填写后的《株洲市心理学会会员申请表》;
2、免冠近照2张;
3、经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批,新会员缴纳会费每人每年200元,老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株洲市心理学会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石宋西路170号四楼405-406,株洲市一中旁边)
联系人:株洲市心理学会张曼 联系方式: (一)电话:13975318094,22031201
(二)微信:13975318094
特此函告。
株洲市心理学会 2017年2月
- 上一篇:2017年上期心理咨询师考证培训招生报名函 2017/2/22
- 下一篇:没有啦